公告日期:2026-04-23
证券代码:688110 证券简称:东芯股份
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
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四月
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本公司所有激励对象承诺,若公司因信息披露文件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不符合授予权益或行使权益安排的,激励对象应当自相关信息披露文件被确认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将由本激励计划所获得的全部利益返还公司。
特别提示
一、《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系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制订。
二、本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工具为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和/或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符合本激励计划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所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在归属期内以授予价格分次获得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 A 股普通股股票和/或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该等股票将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进行登记,经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后便享有应有的股东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分红权、配股权、投票权等;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享有公司股东权利,且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等。
三、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合计不超过 192.55 万股限制性股票,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 44,224.9758 万股的 0.44%。其中,首次授予 154.04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0.35%,占本激励
计划授予权益总额的 80.00%;预留 38.51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 股本总额的 0.09%,占本激励计划授予权益总额的 20.00%。
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及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公司 2025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尚在实施中。剔除公司已作废及已归属的第二类限 制性股票后,截至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在有效期
内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384.35 万股,加上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 票 192.55 万股,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以及拟实施的股权激励计 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合计为 576.90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 股本总额的 1.30%。
截至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全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 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本激励计划提交股东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20.00%。本激 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 股票,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0%。
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归属登记前, 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宜, 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将根据本激励计划相关规定予以相应的调整。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含预留部分)为 91.17 元/股,公司以控制
股份支付费用为前提,授权公司董事会以授予日公司股票收盘价为基准,最终确 定实际授予价格,但不得低于 91.17 元/股。
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归属登记前, 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 事宜,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将根据本激励计划相关规定予以相应的调整。
五、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合计不超过 165 人,包括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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