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3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机构”)作为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芯股份”或“公司”)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东芯股份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558 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
司于 2021 年 12 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1,056.244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
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 30.18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33,677.44 万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06,358.16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
于 2021 年 12 月 7 日到位,并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
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 ZB11526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序号 金额
实际募集资金到位金额 A 308,581.64
减:审计验资费、律师费等发行费用 B 2,223.48
募集资金净额 C=A-B 306,358.16
期初实际结余募集资金余额 D 3,025.59
加:赎回现金管理金额 E 229,700.00
现金管理收益、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 F 5,014.08
减:募投项目支出 G 1,219.46
部分项目结余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H 13,088.31
募集资金置换 I -
支付审计验资费、律师费等发行费用 J -
补充流动资金转出 K -
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L 222,600.00
使用募集资金进行股份回购 M 0.00
结余募集资金余额 N=D+E+F-G-H-I-J-K-L- 83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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