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5
深圳市鼎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深圳市鼎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市鼎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及公
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在2025年度充分利用专业
知识和行业经验开展工作,勤勉尽责,认真履行了相应的职责和义务,现将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莫少霞、习友宝、马兴望组成,其中独立董
事莫少霞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独立董事习友宝、董事马兴望为审计委员会委员,
全体成员均具备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行业经验。
2025年10月15日,因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进行换届选举。因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已满6年,根据相关规则要求不能
再续任,莫少霞女士、习友宝先生、李磊女士换届离任。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
议决议选举产生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由独立董事左志刚、独立董事何
业军、职工代表董事尹翠嫦组成,其中召集人由会计专业人士左志刚担任。符合
“独立董事占多数,其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的规定要求。
报告期内(指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下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共召开6次会议。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序号 会议名称 召开时间 审计事项
1 第二届审计委员会 2025年2月 1、《关于公司<2024 年度业绩快报>的议案》
2025 年第一次会议 27 日
1、《关于<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2024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2 第二届审计委员会 2025年4月 3、《关于<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2025 年第二次会议 21 日 4、《关于<2024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
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5、《关于<2024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
6、《关于<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7、《关于<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
案》;
8、《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9、《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0、《关于公司<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第二届审计委员会 2025年8月 1、《关于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3 2025 年第三次会议 11 日 2、《关于公司<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的议案》
4 第二届审计委员会 2025年9月 1、《关于修订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2025 年第四次会议 26 日
5 第三届审计委员会 2025 年 10 1.《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2025 年第一次会议 月 15 日 2.《关于聘任公司内审部负责人的议案》
6 第三届审计委员会 2025 年 10 1.《关于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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