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9
江苏联测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二〇二五年八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3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4
第三章 股 份......5
第一节 股份发行......5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7
第三节 股份转让......8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9
第一节 股东的一般规定...... 9
第二节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12
第三节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14
第四节 股东会的召集......20
第五节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21
第六节 股东会的召开......23
第七节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26
第五章 董事和董事会......31
第一节 董事......31
第二节 董事会......36
第三节 独立董事......43
第四节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46
第六章 高级管理人员......48
第七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50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50
第二节 内部审计......56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56
第八章 通知和公告......57
第一节 通知......57
第二节 公告......58
第九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58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58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60
第十章 修改章程......62
第十一章 附则......63
江苏联测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江苏联测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股东、职
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
股票上市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定, 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由启东市联通测功器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 在南通市行政审批局
注册登记, 取得营业执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6817395677261。
第三条 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15 日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于 2021 年 3 月 16 日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注册, 首次向社会公
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600 万股(以下简称“首发”), 于 2021 年 5 月 6 日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 江苏联测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Jiangsu Liance Electromechanical Technology Co., 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 启东市人民西路 2368-2370 号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6,439.7559 万元(以下如无特别指明, 均为人民币
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公司法定代表人由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担任, 董事长为代表公
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
半数选举产生。
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辞任的, 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
的, 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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