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5-06 11:47:51 股吧网页版
华大智造业绩连续亏损,应收款翻倍增长
来源:财中社


K图 688114_0

  4月30日,华大智造(688114)发布2024年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0.13亿元,同比增长3.48%;净利润和扣非净利润分别亏损6.01亿元、6.53亿元,上年分别亏损6.07亿元、6.83亿元。

  同一日,华大智造发布2025年一季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55亿元,同比下降14.26%;净利润和扣非净利润分别亏损1.33亿元、1.45亿元,上年同期分别亏损2.01亿元、2.13亿元。

  财报显示,华大智造2023年以来连续发生亏损,其股价也自2022年10月高点至今累计下跌46.2%。4月30日收盘,公司股价为79.75元/股,总市值332亿元。

  营收增长,费用吞噬利润

  对于2024年营收增长,华大智造业绩快报称,公司凭借技术与质量优势,实现基因测序仪销售装机量的大幅提升。第四季度,市场需求及海外销售环境有所改善,公司迅速调整战略,加大应用推广、优化渠道,公司基因测序仪产品及实验室相关配套设备的销售提升,共同推动公司营业收入实现增长。

  根据2024年报披露,华大智造各大业务板块均实现增长。其中,基因测序仪业务实现收入23.48亿元,同比增长2.47%;实验室自动化业务实现收入2.09亿元,较2023年(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不相关的实验室自动化业务)增36.69%;新业务实现收入4亿元,较2023年(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不相关的新业务)增长57.05%。

  尽管2024年营收有所增长,但由于各项投入仍然过大,导致华大智造净利润仍然亏损。

  研发投入方面,华大智造为保持技术领先和专利布局,持续加大研发投入,2024年研发费用达7.46亿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高达24.77%。有分析认为,公司需通过技术突破应对国际竞争,但短期内高研发投入对利润造成压力。

  同时,其他开支也在吞噬利润。2024年,华大智造管理费用和销售费用分别为6.02亿元、7.66亿元,两项费用合计13.68亿元,占营收的比例高达45.4%。业绩快报对销售费用解释称,主要系公司营销策略调整,加大应用推广和渠道拓展力度所致。

  此外,美元、欧元等外币汇率波动,导致华大智造持有外币货币性项目产生汇兑损失同比增加。财报显示,公司财务费用由2023年的-1.4亿元变为2024年的2284万元,对业绩造成拖累。

  进入2025年之后,华大智造一季度净利润继续亏损,而且营收也由上年增长转为下滑。报告期内,公司销售、管理、研发三项费用总计4.15亿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高达91.21%。

  应收增幅高于营收,第一大应收对象为关联方

  截至2024年末,华大智造应收账款14.76亿元,相比2023年末增加112.07%,高于期间3.48%的营收增幅。东方财富Choice显示,公司2024年应收账款周转天数(不含应收票据)达到130天,而之前的2022年和2023年该指标分别为46天、80天。

  华大智造下游客户主要包括科研机构与高校、医疗机构与检测服务商、企业客户与产业合作伙伴、政府与国际组织、新兴应用领域等。公司应收账款增幅高于营收,说明华大智造可能采用了更宽松的信用政策或延长了账期,以吸引更多客户,从而推动了销售收入的增长。

  此外,市场环境的变化,如经济下行或行业竞争加剧,可能导致客户支付能力下降,从而出现更多的欠款情况。

  华大智造2024年期间应收账款增加7.8亿元,而营收仅同比增加了1.02亿元。

  根据年报附注披露,华大智造2024年末账龄在1年以内且逾期180天以上的应收账款1.63亿元,应收账款的回收情况不甚理想。

  华大智造应收款科目附注还披露了前五大应收对象,其中排在第一位的是其关联方“华大控股及其他受汪建先生控制的企业或组织”,截至2024年末欠款金额为3.27亿元,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为20.7%。

  华大智造背后的掌舵者,正是华大基因创始人汪建。出生于1954年的汪建是一位地地道道的湖南人,早年在湖南医学院、北京中医学院完成了本硕学习,此后赴美国留学,开始深入接触基因科研。学成回国后,汪建一手创立了华大集团。根据公开信息,汪建通过直接和间接方式持有华大智造股份的比例为46.68%。

  受累于应收账款增加,华大智造经营现金流净额由2023年的-8.08亿元大幅恶化至2024年的-19.35亿元。

  到了2025年一季度末,华大智造应收账款虽然相比2024年末回落至12.41亿元,但是相比上年同期仍然大幅增长84.4%。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