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29 16:47:42 股吧网页版
天奈科技:天奈科技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30


证券代码:688116 证券简称:天奈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7

转债代码:118005 转债简称:天奈转债

江苏天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天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江苏天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适用范围

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直至新的薪酬方案审议通过后自动失效。

公司董事薪酬方案自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直至新的薪酬方案审议通过后自动失效。

三、薪酬方案

(一)董事薪酬方案

1、独立董事:独立董事领取年度固定津贴,每人每年的董事津贴为 8万元人民币(税前)。

2、公司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非独立董事:

公司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非独立董事的薪酬主要由基本薪酬及绩效薪酬组成。
(1)基本薪酬是公司董事履行岗位职责获得的年度基本报酬。基本薪酬根据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非独立董事的岗位职责和履职情况,并结合行业薪酬水平等因素制定,按月发放。

(2)绩效薪酬是在经营期内为公司创造价值而获得的激励性薪酬,其确定和发放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非独立董事的绩效薪酬与公司年度经营业绩目标完成情况和个人业绩达成情况挂钩,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绩效薪酬的确定和发放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非独立董事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发放,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3)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激励需要,可以通过限制性股票、员工持股计划等方式,对包括非独立董事在内的核心员工实施中长期激励。

(4)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由公司按照国家及地方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其他福利,按照公司的规定执行。

3、在公司任职的非高级管理人员的非独立董事:领取固定津贴,每人每年发放董事津贴 4 万元人民币(税前),津贴数额由公司股东会审议决定,并依据其担任的具体职务与岗位责任,按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确定其薪酬标准和绩效考核领取对应薪酬,薪酬发放时间、方式根据公司内部规定执行。

(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及绩效薪酬组成。

1、基本薪酬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履行岗位职责获得的年度基本报酬,基本薪酬根据高级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和履职情况,并结合行业薪酬水平等因素制定,按月发放。

2、绩效薪酬是在经营期内为公司创造价值而获得的激励性薪酬,其确定和发放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与公司年度经营业绩目标完成情况和个人业绩达成情况挂钩,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绩效薪酬的确定和发放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发放,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3、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激励需要,可以通过限制性股票、员工持股计划
等方式,对包括高级管理人员在内的核心员工实施中长期激励。

4、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由公司按照国家及地方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其他福利,按照公司的规定执行。

四、其他规定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辞职、解聘等原因离职的,按照其实际任期和绩效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离任人员的当年度薪酬,按其实际任职时间及考核结果结算。其已获授予但尚未行权或解锁的中长期激励,将根据相关激励计划的规定及离任原因进行处理。

五、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年 4月 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
议了《关于公司董事 2025 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