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2-14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保荐机构”)作为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5 年修正)》《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 4 月修订)》《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5 年5 月修订)》等有关规定,对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890 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6,666,700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 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 136.66 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 3,644,271,222.00 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 154,365,956.02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3,489,905,265.98 元。以上募集
资金已于 2022 年 6 月 1 日到位,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2]第 ZB11228 号《验资报告》。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投项目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 已投入募集资金金
额 额
高端半导体装备(化学机械抛光机)产业化 35,000.00 13,937.42
项目(注 1)
高端半导体装备研发项目 20,000.00 20,000.00
募投项目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 已投入募集资金金
额 额
晶圆再生项目(注 2) 15,000.00 14,020.49
集成电路高端装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50,000.00 36,458.38
补充流动资金(注 3) 30,000.00 30,148.59
合计 150,000.00 111,578.95
注 1:“高端半导体装备(化学机械抛光机)产业化项目”已结项,该募投项目结项后节余募集资金为 21,300.44 万元,已用于实施“集成电路高端装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注 2:“晶圆再生项目”已结项,该募投项目结项后节余资金 979.51 万元,已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注 3:“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为募投资金产生的利息。
注4:上表“截至2025年12月31日已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未经审计。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公司基于审慎性原则,结合当前募投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项目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对“集成电路高端装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 2026 年 12 月。
(二)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自募集资金到位以来,公司及北京子公司积极推进募投项目实施,并基于实际经营需要与项目建设进展,审慎规划募集资金使用安排。目前,“集成电路高端装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已完成竣工备案手续,因项目整体竣工决算工作尚在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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