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6
证券代码:688120 证券简称:华海清科 公告编号:2026-017
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于 2026 年 4 月 15 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为尽快推进公司股权激励
相关事项落地实施,保障相关工作顺利开展,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董事会会议的通知时限要求。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由公司董事长王同庆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与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激励与约束对等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关于规范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工作指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定了《2026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拟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董事王同庆、李昆、王怀需、王科为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系关联董事,对本议案予以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有效票 5 票,其中赞成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
并一致通过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董事王同庆、李昆、王怀需、王科为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系关联董事,对本议案予以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有效票 5 票,其中赞成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
并一致通过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本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1、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数量
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前将因员工离职或员工放弃的限制性股票份额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
(5)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相关全部事宜,包括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等;
(6)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归属数量、归属条件等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提名与薪酬委员会行使;
(7)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是否可以归属;
(8)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时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归属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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