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3
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认真负责、忠实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义务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金玉丰,男,1961 年生,中国国籍,新加坡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东南大学物
理电子与光电子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1985 年 4 月至 1999 年 3 月任电子部第
55 研究所工程师;1999 年 4 月至 2001 年 3 月任北京大学微电子所博士后;2001
年 4 月至 2006 年 7 月任北京大学微电子所副教授;2006 年 8 月至 2024 年 6 月
任北京大学微电子院教授;2014 年 2 月至 2024 年 6 月任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
教授;2020 年 3 月至 2026 年 3 月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关联企业任职;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我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所要求的独立性,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1、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13 次董事会和 5 次股东(大)会。本人作为独立董
事,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不存在投反对票或弃
权票的情形,同时对需要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的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的情况发生,本人具体出席情况
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大)
会情况
董事姓名 本年应参加董 亲自出 以通讯方 委托出席 缺席次 是否连续两次未 出席股东(大)
事会次数 席次数 式参加次 次数 数 亲自参加会议 会的次数
数
金玉丰 13 13 13 0 0 否 5
2、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 2 次战略与 ESG 委员会会议、7 次提名与薪酬委员会
会议,我作为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委员、提名与薪酬委员会主任委员,严格
遵守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要求,召集或出席了全部相关会议,本着审慎
客观的原则,以勤勉、负责的态度对需经专门委员会进行审核的项目,进行了较
为全面的调查和了解。本人出席专门委员会议情况如下:
专门委员会名称 报告期内召开会议次数 本人出席会议次数
战略与 ESG 委员会 2 2
提名与薪酬委员会 7 7
(二)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与义务,加强与公司内审部及会
计师事务所沟通,听取并审阅了公司年度审计计划、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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