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3
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决议
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
议第三次会议,于 2026 年 4 月 22 日上午 9:00 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应出席独立董事 3 名,实际出席独立董事 3 名,全体独立董事共同推举雷震霖先生担任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主持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与会独立董事经充分讨论,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确认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 2026 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 2025 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及 2026 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符合公司及
子公司的正常业务发展需要,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及市场化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合理,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关联交易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产生不利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因此,我们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提交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
表决结果:有效票 3 票,其中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
并一致通过本议案。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的各项资格和条件。
因此,我们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提交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
表决结果:有效票 3 票,其中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
并一致通过本议案。
三、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
的议案》
3.0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
值为人民币 1.00 元。
表决结果:有效票 3 票,其中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
并一致通过本议案,并同意提交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
3.02 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全部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方式进行,将在通过上交所审核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在有效期内择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表决结果:有效票 3 票,其中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
并一致通过本议案,并同意提交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
3.03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对象为不超过 35 名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特定对象,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资产管理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其他境内法人投资者、自然人或其他合格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由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会授权,在本次发行申请获得上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做出予以注册决定后,根据询价结果,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所有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并按同一价格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表决结果:有效票 3 票,其中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
并一致通过本议案,并同意提交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
3.04 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上述均价的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方式如下:
分红派息:P1=P0-D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或送股: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 为每股分红派息金额,N 为每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或送股数,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最终发行价格由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会授权,在本次发行申请获得上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做出予以注册决定后,根据认购对象申购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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