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然股份(688121)12月19日公告,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张锦红于12月19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立案告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等事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张锦红立案。目前公司各项经营活动和业务均正常开展。立案调查期间,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工作,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同日卓然股份公告,公司12月19日收到上海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上海卓然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并对张锦红、吴玉同、张笑毓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简称《决定》)。
《决定》显示,2021年至2024年期间,卓然股份在IPO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违规支付部分募集资金,经由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长张锦红有效控制的供应商或资金通道方银行账户流入体外资金池进行资金调配,部分资金在当日或次日回流至公司非募集户,其余流向了张锦红间接控制的企业。公司未如实披露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亦未如实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情况。
《决定》显示,卓然股份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规定上海证监局决定对卓然股份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卓然股份应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改正,并于收到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向上海证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张锦红时任公司董事长,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上海证监局决定对其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吴玉同时任公司财务总监,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决定对其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张笑毓时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决定对张笑毓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卓然股份表示,公司及相关人员在收到上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后,高度重视决定书中所指出的问题,将严格按照上海证监局的要求,认真总结、积极整改,并将在规定期限内向上海证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据了解,卓然股份主营业务为大型炼油化工专用装备模块化、集成化制造,专业为石油化工、炼油、天然气化工等领域的客户提供设计、制造、安装和服务一体化的解决方案。2025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5.65亿元,实现净利润595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