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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3-20 18:02:20 股吧网页版
聚辰股份:聚辰股份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3-21


证券代码:688123 证券简称:聚辰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1
聚辰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聚辰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于 2026 年 3 月 20 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批准公司使用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的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产品,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保荐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就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9]2336号”《关于同意聚辰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30,210,467股,募集资金人民币 100,449.8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8,931.04 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1,518.76 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9]第
ZA15884 号”《验资报告》。(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20 日披露的《聚辰股份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以 EEPROM 为主体的非易失性存储器技术开发及产业化项目”、“混合信号类芯片产品技术升级和产业化项目”
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分别于 2023 年 3 月、2023 年 12 月达到预定可使用
状态,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批准,公司
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人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详见公
司分别于 2023 年 4 月 29 日、2023 年 12 月 29 日披露的《聚辰股份关于首次公
开发行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经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公司拟使用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
(含)、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的超募资金回购股份,所回购的股份将
用于减少注册资本并依法注销。截至 2024 年 8 月 19 日,公司已实施完成相关回
购股份方案,累计回购股份 1,586,993 股,实际回购金额为人民币 8,181.74 万元。公司已于2024年8月2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注销本
次回购的全部股份。(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0 日披露的《聚辰股份关于股份
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公司使用人民币 5,600.00 万元的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 29.84%,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公司承诺在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的 12 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20 日披露的《聚辰股份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
公告》)

根据公司最新的战略安排,公司计划通过股权投资的方式进一步巩固和深化与供应商间的战略合作关系。为避免构成将超募资金变相用于高风险投资的情形,影响全体股东利益,综合考虑公司当前的资金使用状况后,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三次会议通过,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批准公司取消此前使用人民币 5,600.00 万元的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并将上述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超募资金退回至募集资金专户
进行专户储存与三方监管。(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2 月 26 日披露的《聚辰股份关
于取消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并退回相关超募资金的公告》)
2026 年 3 月 16 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人民币 5,600.00 万
元的超募资金转回至募集资金专户进行专户储存与三方监管。

二、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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