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1
证券代码:688123 证券简称:聚辰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6
聚辰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聚辰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于 2026 年 3 月 20 日在公司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7 名,实到董事 7 名,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等相关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陈作涛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聚辰股份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聚辰股份董事会 2025 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报告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并通过《聚辰股份 2025 年年度报告》
《聚辰股份 2025 年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董事会批准《聚辰股份 2025 年年度报告》报出。(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聚辰股份 2025 年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报告业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五次会议事前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信会师报字[2026]第 ZA10329 号”审计报告以及“信会师报字[2026]第 ZA10332 号”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专项报告。
(三)审议并通过《聚辰股份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聚辰股份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根据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董事会批准《聚辰股份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报出。(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聚辰股份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报告业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五次会议事前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信会师报字[2026]第 ZA10330 号”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四)审议并通过《聚辰股份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聚辰股份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 2025 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董事会批准《聚辰股份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报出。(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聚辰股份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报告业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五次会议事前审议通过;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信会师
报字[2026]第 ZA10331 号”鉴证报告;保荐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明确同意的专项核查意见。
(五)审议并通过《聚辰股份董事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经评估,董事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审计过程中勤勉尽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执行审计,表现出良好的职业素养和专业胜任能力,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董事会批准《聚辰股份董事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报出。(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聚辰股份董事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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