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1
聚辰股份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聚辰股份公司章程》、《聚辰股份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赋予的权利和义务,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秉持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本人在工作中践行诚信、勤勉义务,充分发挥和运用自身的专业优势和独立性,切实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陈冬,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人于 2023 年 10 月加入公司担
任独立董事,同时担任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加入公司前,本人于 2010 年 11 月至今,任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会计学讲师、副
教授、教授,其中 2013 年 3 月至 2014 年 2 月期间受邀任香港城市大学会计系高
级研究助理;2023 年 5 月至 2025 年 2 月期间任武汉海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2023 年 5 月至 2025 年 11 月期间任武汉珈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2026 年 1 月至今任武汉华日精密激光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6 年 2
月至今任中煤(北京)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之间不存在雇佣关系、交易关系,亦未在公司、公司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本人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细则》所要求的独立性和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不存在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况,不存在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相违背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报告期内,本人秉持独立、客观的原则,践行诚信义务和勤勉义务,对于任 职期间召开的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均亲自出席,不存在委托出席或缺席的情形。 对于审议潜在重大利益冲突事项的董事会会议,本人在会议召开前与公司董事会 秘书等保持有效沟通,并在审议相关事项时依据多年实务积累和专业资质能力, 以合理的谨慎态度发表了明确意见。
董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姓名 本年应参加董事 亲自出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 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会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自参加会议
陈冬 7 7 0 0 否 2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依托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所 组成的履职平台积极发挥监督作用,对于任职期间召开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 立董事专门会议均亲自出席,并重点对财务会计报告、聘用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 会计师事务所、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以及股权激励情况等关键领域进行监督, 促使董事会决策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对上市公司经营发展提供专业、客观的建议, 促进提升董事会决策水平。
专门委员会 任职期间内召开会议次数 本人出席会议次数
审计委员会 8 8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4 4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1 1
(三)其他履职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一如既往地积极配合独立董事开展相关工作,为本人履行职 责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保障本人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 在亲自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同时,本人 与公司董事长及其他董事、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内部审计机构负 责人、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等保持密切联系和有效沟通,获取公司 运营情况等信息;对于公司审议披露的财务报告及定期报告,本人重点关注了财
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财务信息的清晰度和完整性,与上下文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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