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5-12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安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保荐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广东安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达智能”或“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负责安达智能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并出具本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号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对具体 保荐机构已建立并有效执行了
1 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持续督导制度,并制定了相应的
工作计划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始前, 保荐机构已与安达智能签订《保
2 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督导协议,明确双 荐协议》,该协议明确了双方在
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 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和义务,并
备案 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法违规事 2025 年度,安达智能在持续督
3 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 导期间未发生按有关规定需保
告,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荐机构公开发表声明的违法违
规情况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
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应当发现之日起五个 2025 年度,安达智能在持续督
4 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上市 导期间未发生违法违规或违背
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 承诺等事项
具体情况,保荐人采取的督导措施等
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定期或
5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查等方 不定期回访、现场检查等方式,
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了解安达智能业务情况,对安达
智能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序号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在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督导
安达智能及其董事、监事(取消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 前在任)、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
6 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 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
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行其所做的各项承诺 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
规范性文件,切实履行其所作出
的各项承诺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制度,包 保荐机构督促安达智能依照相
7 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以及 关规定健全完善公司治理制度,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等 并严格执行公司治理制度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度,包括但 保荐机构对安达智能的内控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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