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27
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沪硅产业
股票代码:688126
信息披露义务人: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及通讯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景园北街 2 号 52 幢 7
层 718 室
股权变动性质:持股比例下降(上市公司总股本增加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签署日期:2025 年 11 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编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有关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所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和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3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4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目的......7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8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10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11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12
第八节 备查文件......13
附表......15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上市公司、公司、沪硅产业 指 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产业投资 指 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
上市公司因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股权激励行权及发行股
份购买资产事项导致总股本增加,致使产业投资基金持股
本次权益变动 指 比例被动稀释。本次权益变动后,产业投资基金持有上市
公司股份数量为 567,000,000 股,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本
总数的 17.75%
报告书、本报告书 指 《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交易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登记结算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产业投资基金的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景园北街 2 号 52 幢 7 层 718 室
法定代表人 张新
注册资本 9,872,00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7178440918
企业性质 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股权投资、投资咨询;项目投资及资产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企
经营范围 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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