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3-02 09:45:41 股吧网页版
蓝特光学:董事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3-02


证券代码:688127 证券简称:蓝特光学 公告编号:2026-022
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股东及董监高持有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王芳立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49,561,02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2.2880%。上述股份来源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且均已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1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了《董事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5-041),由于自身资金需求,王芳立先生拟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份,减持数量不超过 8,066,568 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比例 2.0000%。减持期间为该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

公司于 2026 年 2 月 27 日收到董事王芳立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结果的
告知函》,截至 2026 年 2 月 27 日收盘,王芳立先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
4,031,02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0.993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2,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的比例 0.4927%。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减持计划时间区间已届满。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王芳立

股东身份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 □是 √否

直接持股 5%以上股东 √是 □否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 □否

其他:/

持股数量 49,561,021股

持股比例 12.2880%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IPO 前取得:49,561,021股

注:2025 年 11 月 17 日,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2024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限制性股票的股份登记手续已完成,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股本总数由 403,328,400 股增加至
405,897,700 股。王芳立先生减持前持股 49,561,021 股占当时公司股本总数 403,328,400 股的
12.2880%。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股东名称 王芳立

减持计划首次披露日期 2025 年 11 月 11 日

减持数量 6,031,021股

减持期间 2025 年 12 月 8 日~2026 年 2 月 9 日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 集中竞价减持,4,031,021 股

量 大宗交易减持,2,000,000 股

减持价格区间 35.00~52.07元/股

减持总金额 232,278,251.53元

减持完成情况 未完成:2,035,547 股

减持比例 1.4858%

原计划减持比例 不超过:2.0000%

当前持股数量 43,530,000股

当前持股比例 10.7244%

(二)本次减持是否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本所业务规则的规定 √是 □否(三)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四)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五)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未达到 √已达到(六)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七)是否存在违反减持计划或其他承诺的情况 □是 √否

特此公告。

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