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30
证券代码:688127 证券简称:蓝特光学 公告编号:2026-038
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9 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相关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经营规模扩大等公司实际情况,《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八条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 第八条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董事会选举产 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董事会选举产
生。 生。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或者经理辞任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为同
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 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
代表人。 代表人。
第十八条 公司发行的面额股,以人民 第十八条 公司发行的面额股,以人民
币标明面值。 币标明面值,每股面值 1 元。
第二十条 公司发起人姓名或者名称、 第二十条 公司发起人姓名或者名称、认购的股份数、出资方式、出资时间及 认购的股份数、出资方式、出资时间及
持股比例如下:…… 持股比例如下:……
公司设立时发行的股份总数为 5,000.00 公司发起设立时发行的股份总数为 5,0
万股、面额股的每股金额为 1 元。 00.00 万股、面额股的每股金额为 1 元。
第七十三条 股东会由董事长主持。董 第七十三条 股东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时, 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时,由过半数以上的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 由过半数的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
董事主持。 主持。
第八十七条 非职工代表董事候选人名 第八十七条 非职工代表董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会表决。 单以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会表决。
董事提名的方式和程序为: 董事提名的方式和程序为: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由上届董事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由上届董事会、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在外 会、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在外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3%以上的股东 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1%以上的股东
提名;…… 提名;……
第八十八条 …… 第八十八条 ……
(五)当选原则: (五)当选原则:
1、股东会选举产生的董事人数及 1、股东会选举产生的董事人数及结构结构应符合本章程的规定。董事候选人 应符合本章程的规定。董事候选人根据根据得票的多少来决定是否当选,但每 得票的多少来决定是否当选,但每位当位当选董事的得票数必须超过出席股 选董事的得票数必须超过出席股东会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以未累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以未累积的
积的股份数为准)的二分之一。 股份数为准)的二分之一。
2、若获得超过参加会议的股东所 2、若获得超过参加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持有效表决股份权数二分之一以上选 效表决股份权数二分之一选票的董事票的董事候选人多于应当选董事人数 候选人多于应当选董事人数时,则按得时,则按得票数多少排序,取得票数较 票数多少排序,取得票数较多者当选。多者当选。若当选人数少于应选董事, 若当选人数少于应选董事,但公司所有但公司所有已当选董事人数超过本章 已当选董事人数超过本章程规定的董程规定的董事会成员人数三分之二以 事会成员人数三分之二时,则缺额在下上时,则缺额在下次股东会上选举填 次股东会上选举填补。若当选人数少于
补。若当选人数少于应选董事,且公司 应选董事,且公司所有已当选董事人数所有已当选董事人数不足本章程规定 不足本章程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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