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30
证券代码:688127 证券简称:蓝特光学 公告编号:2026-037
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基本情况
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母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2026 年 4 月 29 日
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
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在 2026 年 3 月 14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
十八次会议所授权母公司在 12 个月内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基础上,增加授权范围——同意授权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合称“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投资额度与授权期限与母公司保持一致,具体情况如下:
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
产品种类 品,包括但不限于收益凭证、理财产品、结
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产品
受托方 合格专业机构
购买金额 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含本数)
产品期限 董事会授权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特别风险提示(如有请勾选) 其他:不适用
风险提示
尽管公司及子公司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投资
仍存在无法取得预期投资收益的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委托理财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14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五
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并确保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6 年 3 月 17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
com.cn)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9)。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2
026 年 4 月 29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在投资额度、授权期限不超过已授权母公司权限的前提下、与母公司共享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含本数)的委托理财额度,同意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额度不超过 50,000 万元(含本数)进行委托理财,有效期自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在上述额度和决议的有效期内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尽管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委托理财产品,公司及子公司也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金融市场受国家宏观政策和市场相关政策的变化的影响较大,该项投资存在市场波动的风险,可能影响理财产品预期收益。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子公司相关财务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投向及进展情况,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子公司资金安全风险的情况下,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同时,建立台账管理,对资金运用情况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2、子公司应确保不影响日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安排并选择相适应理财产品的种类和期限。
3、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审查理财产品投资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督促财务部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
4、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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