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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28 21:58:32 股吧网页版
晶华微:晶华微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英骅)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9


杭州晶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陈英骅作为杭州晶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 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阅各项议案,发挥专业特长,为公司经营发展提出合理化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有力支撑,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人,占董事会人数三分之一以
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陈英骅先生,1983 年 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法学博士,
具有法律职业资格。2009 年 7 月至 2013 年 5 月,任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东南
亚区法务总监;2013 年 5 月至 2015 年 3 月,任中信银行杭州分行高级法务经理;
2015 年 3 月至 2024 年 6 月,任浙江金融资产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董
事会秘书,历任法律合规部总经理等职;2018 年 5 月至 2024 年 5 月,任张小泉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 年 7 月至今,任衢州信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副总裁;2025 年 5 月至今,任恺英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 年 12 月至
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各相关专门委员会成员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重大业务往来或其他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规定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2025 年,公司共召开 10 次董事会会议和 3 次股东(大)会,本人均积极出
席,具体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大)
独立董事 会情况

姓名 本年应参 亲自出 以通讯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 出席股东(大)
加董事会 席次数 方式参 席次数 次数 次未亲自参 会的次数

次数 加次数 加会议

陈英骅 10 10 10 0 0 否 3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供的各项会议材料,积极参与各议案的讨论,最大限度发挥自身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优势,提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同时独立、客观地行使表决权。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同意票。

(二)参加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和审计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出席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3 次,出席审计委员会会议 11 次,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在审议及决策董事会的相关重大事项时发挥了重要作用,有效提高了公司董事会的决策效率。各专门委员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事项的决策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需要提交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的事项,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涉及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内部控制等事项进行认真审查,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深入了解与讨论,并在独立、客观、审慎的前提下行使表决权。履职所需资料公司均积极配合提供,保障了独立董事所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报告期内,公司未出现需要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的事项。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委员,密切关注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与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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