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杭州晶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
关于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杭州晶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晶华微公司”或“公司”)2025 年度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 )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有效性进行审计,并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审计报告编号:天健审〔2026〕9918 号)。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4 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要求,公司董事会就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强调事项段的内容
财务报表审计报告中: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五
(二)所述,晶华微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5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
发的《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 01120240038 号),因晶华微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晶华微公司立案。截至审计报告日,晶华微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就上述立案调查事项的结论性意见或决定。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董事会专项说明
公司董事会审阅了天健给公司出具的 2025 年度审计报告,认为天健出具的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涉及的事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其在公司上述审计报告中增加强调事项段是为提醒上述报告使用者关注有关内容,不影响公司财务报告的有效性。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报告中强调事项对公司产生的影响,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努力消除审计报告中所涉及事项对公司的影响,以保证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切实有效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三、审计委员会意见
天健出具的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及董事会对相关事项的说明,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审计委员会同意董事会专项说明,并督促公司董事会持续关注该事项的最新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公司对上述事项采取的措施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4 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强调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杭州晶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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