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5-13
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
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2021 年 6 月 8 日,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皓元医药”或
“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2024 年 12 月 19 日,皓元医药向不
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联民生承销保荐”或“保荐机构”)作为皓元医药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和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
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保荐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的要求,对皓元医药进行持续督导,持续督导期为 2024 年 12 月 19 日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
国联民生承销保荐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查等方式进
行持续督导,现就 2025 年度持续督导工作报告如下: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号 工作内容 实施情况
1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 保荐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了持续督
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导制度,并制定了相应的工作计划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 保荐机构已与皓元医药签订《保荐协议》《补
2 始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督导 充协议》,已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
协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 利和义务,并已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 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及不定期回访
3 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等方式了解皓元医药业务经营情况,对皓元
医药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法 皓元医药在本持续督导跟踪报告期间未发
4 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应于披露前向上海证 生按相关规定须保荐机构公开发表声明的
券交易所报告,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在 违法违规情况
指定媒体上公告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 皓元医药在本持续督导期间内未发生违法
5 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应当 违规或违背承诺等事项
发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
序号 工作内容 实施情况
告,报告内容包括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
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具体情况,保荐
人采取的督导措施等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在本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督导皓元医药
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
6 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 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
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切实履行其所做
出的各项承诺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制
7 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议 保荐机构督促皓元医药进一步完善公司的
事规则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 治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规范等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度,
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 保荐机构督促皓元医药进一步完善信息披
8 内部审计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 露制度并严格执行,审阅其信息披露文件
对外担保、对外投资、衍生品交易、对子公司
的控制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和规则等
督促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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