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7-01 23:37:42 股吧网页版
皓元医药: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债转股方式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7-02


证券代码:688131 证券简称:皓元医药 公告编号:2025-080
转债代码:118051 转债简称:皓元转债

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债转股方式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增资标的名称:安徽皓元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皓元”)

增资方式及金额: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皓元医药”)以债转股方式向全资子公司安徽皓元增资 40,000.00 万元人民币(以下简称“本次增资”)。其中,由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形成的债权18,726.14 万元,由公司自有资金形成的债权 21,273.86 万元。

相关风险提示:本次增资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增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未来经营成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3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债转股方式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债权转股权方式对全资子公司安徽皓元增资人民币 40,000.00 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安徽皓元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40,000.0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80,000.00万元,安徽皓元仍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资事项的基本情况

因公司实施“安徽皓元生物医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安徽皓元作为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向公司募集资金专户请款,安徽皓元收到公司支付的募集资金款项后,根据签署的合同及项目进度及时向供应商完成支付,该项目已于 2021 年结项。公司在该项目中形成对安徽皓元的募集资金债权为人民币 4,000.00 万元。

因公司实施“安徽皓元年产121.095吨医药原料药及中间体建设项目(一期)”,安徽皓元作为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向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及自有资金账户请款,安徽皓元收到公司支付的相应款项后,根据签署的合同及项目进度及时向供应商完成支付,该项目已于 2024 年结项。公司在该项目中形成对安徽皓元的募集资金债权为人民币 52,726.14 万元,自有资金债权为人民币 16,453.49 万元。

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12 日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
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18,000 万元向安徽皓元增资以实施募投项
目的建设事项;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2 日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
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债转股方式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债转股方式向安徽皓元增资人民币 20,000.00 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7 月 14 日、2024 年 3 月 2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4)以及《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债转股方式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

除上述情况外,为支持安徽皓元日常运营,公司对其累计形成的自有资金债权为 4,820.37 万元。

综上,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对安徽皓元尚有募集资金债权为18,726.14万元,自有资金债权 21,273.86 万元,合计债权 40,000.00 万元。

为缓解安徽皓元的资金压力,优化其内部资源配置及资产负债结构,提高全资子公司整体竞争实力,加强其融资能力及抗风险融资能力,公司拟以债转股的方式对全资子公司安徽皓元增资 40,000.00 万元。

本次增加的全部注册资本以 1 元/股形式完成。本次增资完成后安徽皓元的注册资本将由 40,000.00 万元增加至 80,000.00 万元。

本次增资不属于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无需提交股东大会。

二、本次增资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安徽皓元药业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7 年 6 月 21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0500MA2NQ4CP5C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