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3
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
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联民生承销保荐”或“保荐机构”) 作为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皓元医药”)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国联民生承销保荐对皓元医药拟开展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公司及子公司出口业务主要采用美元等外币进行结算,因此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 汇兑损益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一定影响。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波 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公司及 子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司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 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投机交易。
(二)交易金额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授权期限内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 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 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超过 1 亿元人民币或其他等值外币,且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 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 10 亿元人民币或其他等值外币。开展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前述额度范围。
(三)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四)交易方式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品种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等,涉及的外币主要为美元、欧元等。交易对手方为经监管机构批准的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银行等金融机构。
(五)授权事项及交易期限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人员在额度范围和有效期内签署日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有效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于 2026 年 4
月 2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需要,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本次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交易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操作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1、市场风险:国内外经济形势变化存在不可预见性,可能出现汇率或利率行情走势与预计发生大幅偏离的情形,外汇交易面临一定的市场判断风险。
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存在判断偏差、信息系统或内部操作机制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操作风险:外汇交易业务专业性较强,可能会存在因操作人员对汇率走势判断出现偏差,未及时、充分理解产品信息,或未按规定程序操作而造成一定的风险。
4、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制度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方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导致合约无法正常履行而给公司造成损失。
(二)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投机交易。公司将结合市场情况,适时调整策略。
2、公司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规定了公司的外汇套期保值必须以正常的生产经营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主要目的,必须与公司实际业务相匹配,不得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不得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交易。《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就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额度及审批权限、管理及内部操作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及风险处理程序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公司将严格按照制度的规定进行操作,保证制度有效执行,严格控制业务风险。
3、公司财务部将持续关注套期保值业务的市场信息,跟踪套期保值业务公开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的变化,及时评估已交易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敞口,并及时提交风险分析报告,供公司决策。
4、公司内审部将对套期保值交易业务进行检查,监督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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