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3
证券代码:688131 证券简称:皓元医药 公告编号:2026-008
转债代码:118051 转债简称:皓元转债
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1日在上海市
浦东新区张衡路 1999 弄 3 号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了第四届董事
会第十七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于 2026年 4 月 10 日以专人送达及电子方式发出。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郑保富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7名,实际出席董事 7 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形成的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2025 年度公司总经理依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勤勉尽责地履行自身职责,有效执行了股东会和董事会的各项决议。
表决结果:7 名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 100%;0名弃权,0 名反对。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2025 年度全体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切实履
行董事职责,有效执行了股东会的各项决议,持续完善公司治理,不断促进公司规范化运作,充分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表决结果:7 名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 100%;0名弃权,0 名反对。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忠实、勤勉地履行了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职责,充分利用专业知识较好地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表决结果:7 名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 100%;0名弃权,0 名反对。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执业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表决结果:7 名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 100%;0名弃权,0 名反对。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五)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充分发挥
了审查、监督的作用,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和讨论,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表决结果:7 名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 100%;0名弃权,0 名反对。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六)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2025 年度,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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