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5-30 16:54:24 股吧网页版
泰坦科技:泰坦科技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5-31


证券代码:688133 证券简称:泰坦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4
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法院已受理,尚未开庭。

上市公司所处当事人地位: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及控股子公司安徽天地高纯溶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天地”)
为被告,其中公司为被告一,安徽天地为被告二。

涉及金额(原告诉讼请求)暂计:3662.48 万元,并承担诉讼费用。

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公司已经聘请专业的律师团队应诉,公司
预计本次诉讼案件不会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诉讼的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对公司本期及期后损益的影响具有不
确定性,实际影响以法院最终判决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诉讼基本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送达的《民事传票》〔案号:(2025)沪0107 民初9533 号〕及《民事起诉状》等相关诉讼材料。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案法院已经受理,尚未开庭。

二、案件的基本情况

(一)诉讼当事人

原告:上海跃胜贸易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7630719669F

住所地:上海市普陀区交通路4711号404室

法定代表人:周亢

被告一: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667780236Q

住所地:上海市徐汇区钦州路100号一号楼 1110室

法定代表人:张庆

被告二:安徽天地高纯溶剂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826683609674L

住所地:安徽省安庆市复兴镇临江产业园(同兴村)

法定代表人:毕风华

(二)诉讼请求:

判令两被告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赔偿原告 2022 年至 2023 年期间的损失暂计
3662.48 万元。

本案诉讼费用由二被告承担。

(三)原告列举的事实与理由

原告认为,被告一和被告二侵犯原告的独家代理权,损害原告的利益。

三、本次诉讼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已经聘请专业的律师团队应诉,公司预计本次诉讼案件不会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本次诉讼的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对公司本期及期后损益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实际影响以法院最终判决为准。

公司将根据该诉讼案件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努力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5 月 31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