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8
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公司的激励约束机制,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使其更诚信勤勉地开展工作,以保证公司业绩稳步提升,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公司拟实施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
为保证本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保证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并在最大程度上发挥股权激励的作用,进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二、考核原则
考核评价必须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和考核对象的业绩进行评价,以实现本激励计划与激励对象工作业绩、贡献紧密结合,从而提高公司整体业绩,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三、考核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参与公司本激励计划的所有激励对象,即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考核委员会”)确定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所有激励对象,包括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分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
董事会认为需要被激励的其他人员。
四、考核机构
1、考核委员会负责领导、组织激励对象的考核工作。
2、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具体实施考核工作。人力资源部门对考核委员会
负责及报告工作。
3、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等相关部门负责相关考核数据的收集和提供,
并对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
4、公司董事会负责本办法的审批及考核结果的审核。
五、考核指标及标准
1、满足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考核年度为 2026-2028 年三个会计年度,
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公司层面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 净利润(Am) 经营性现金流(Bm)
第一个归属期 公司 2026 年度净利润不低于 3,000 万元 2026 年度经营性现金流为正
第二个归属期 公司2026-2027年度累计净利润不低于10,000 2027 年度经营性现金流为正
万元
第三个归属期 公司2026-2028年度累计净利润不低于25,000 2028 年度经营性现金流为正
万元
注:考核期“净利润”指标计算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并剔除本激励计划、未来年度实施的
激励计划(如有)以及员工持股计划(如有)所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下同)。
若预留限制性股票在公司 2026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之前授予,则预留限制
性股票的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同首次授予一致。若预留限制性股票在公司 2026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之后授予,则公司层面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 净利润(Am) 经营性现金流(Bm)
第一个归属期 公司 2026-2027 年度累计净利润不低于 2027 年度经营性现金流为正
10,000 万
第二个归属期 公司 2026-2028 年度累计净利润不低于 2028 年度经营性现金流为正
25,000 万
按照以上业绩考核目标,各归属期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与相应归属期业绩考核
指标的实际完成情况相挂钩,则公司层面限制性股票归属比例(X)确定方法如
下:
业绩实际完成情况 指标对应系数
对应考核年度 A≥90%×A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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