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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28 19:04:44 股吧网页版
利扬芯片: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9


证券代码:688135 证券简称:利扬芯片 公告编号:2026-047
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业绩、长期发展战略实施进展情况及相关的绩效评价及考核指标,参考所处行业、市场薪酬水平等综合因素,制定了公司 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范围

公司 2026 年度任期内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根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直至新的薪酬方案审批通过后自动失效。

公司董事薪酬方案自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直至新的薪酬方案审批通过后自动失效。

三、2026 年度薪酬方案

(一)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1.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实行固定津贴制度,津贴标准为税前 8 万元/年,按月发放;独立董事不参与公司内部与业绩挂钩的绩效考核,需完成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自我评价。

2.非独立董事

未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因其担任董事职位额外领取薪酬或津贴。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按照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和个人
绩效评价、考核指标完成情况,结合公司经营业绩、长期发展战略实施情况等综合因素领取其薪酬。

(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按照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和个人绩效评价、考核指标完成情况,结合公司经营业绩、长期发展战略实施情况等综合因素领取其薪酬。

公司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如有)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四、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
会议,审议《关于公司 2026 年度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6 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6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其中,《关于公司 2026 年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非关联委员不足法定人数,无法形成有效决议,该议案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关于公司 2026 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6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关联委员回避表决。

(二)董事会的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
司 2026 年度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6 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6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其中,《关于公司 2026 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非关联董事不足法定人数,无法形成有效决议,因此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关于公司 2026 年度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6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关于公司 2026 年度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6 年度非独
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五、其他说明

1、公司发放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津贴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个人缴纳,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相关规定代扣代缴。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津贴或薪酬并予以发放。

3、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规定执行。本方案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规定相抵触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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