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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04-17 17:17:48 股吧网页版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之法律意见书(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0-04-17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

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之

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19 号富凯大厦 B 座 12 层

电话:010-52682888 传真:010-52682999 邮编:100033

目 录

释 义 ...... 2
一、本次发行上市的批准和授权...... 7
二、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主体资格 ......10
三、本次发行上市的实质条件......11
四、发行人的设立......14
五、发行人的独立性......15
六、发起人、股东及实际控制人......17
七、发行人的股本及其演变......18
八、发行人的业务......19
九、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19
十、发行人的主要财产......21
十一、发行人的重大债权债务......22
十二、发行人重大资产变化及收购兼并 ......22
十三、发行人章程的制定与修改......22
十四、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及规范运作 ......23
十五、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变化......24
十六、发行人的税务......24
十七、发行人的环境保护和产品质量、技术等标准......25
十八、发行人募集资金的运用......25
十九、发行人业务发展目标......26
二十、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26
二十一、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法律风险的评价 ......26
二十二、本次发行上市的总体结论性意见 ......27

释 义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和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发行人、公司、利扬芯

指 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

片、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前身、利扬有限、有 东莞利扬微电子有限公司,发行人系由东莞利扬微


限公司 电子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

东莞市利致软件科技有限公司,系发行人之全资子
东莞利致 指

公司

上海利扬创芯片测试有限公司,系发行人之全资子
上海利扬创 指

公司

利扬芯片(香港)测试有限公司,系发行人之全资
香港利扬 指

子公司

东莞市扬致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发
东莞扬致 指

行人股东,为发行人员工持股平台

东莞市扬宏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发
东莞扬宏 指

行人股东,为发行人员工持股平台

“三类股东” 指 契约型基金、信托计划、资管计划

本所、德恒 指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
本所经办律师 指 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之
法律意见书》的签字律师

保荐人、保荐机构、主承

指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销商、东莞证券
会计师、天健、审计机构 指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本次发行、本次发行上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市 在科创板上市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
律师工作报告 指

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之

律师工作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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