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6-16
科兴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科兴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公司的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三者紧密结合,共同促进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公司拟实施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股权激励计划”或“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为保证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科兴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和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保证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并在最大程度上发挥股权激励的作用,进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二、考核原则
考核评价必须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和考核对象的业绩进行评价,以实现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与激励对象工作业绩、贡献紧密结合,从而提高公司整体业绩,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三、考核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参与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所有激励对象,即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确定的所有激励对象,包括在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人员、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不包括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四、考核机构
(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领导、组织激励对象的考核工作。
(二)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具体实施考核工作。人力资源部对董事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负责及报告工作。
(三)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等相关部门负责相关考核数据的收集和提供,
并对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
(四)公司董事会负责本办法的审批及考核结果的审核。
五、考核指标及标准
(一)满足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考核年度为 2026-2027 年两个会计年度,每
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根据公司业绩考核指标的完成情况核算各年度公司层面归
属比例。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归属 对应考 考核指标 得分系数 指标所
期 核年度 占权重
研发指标 A(3 个): 1.完成 3 个,A 得分系数 1
1.启动 3 项新的临床试验 2.完成 2 个,A 得分系数 0.8
2.完成创新药对外合作交易 1 项 3.完成 1 个,A 得分系数 0.5 60%
3.上市注册申请受理≥1 项 4.完成 0 个,A 得分系数 0
1.增速≥40%,B 得分系数 1
境外收入增速指标 B: 2.增速≥30%,B 得分系数 0.8 20%
第一 以 2025 年境外收入为基数,2026 年增速不低于 20%。 3.增速≥20%,B 得分系数 0.5
2026 4.增速<20%,B 得分系数 0
个归 市值指标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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