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1-24 18:09:41 股吧网页版
近岸蛋白:关于新增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1-25


证券代码:688137 证券简称:近岸蛋白 公告编号:2025-052
苏州近岸蛋白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2 年 7 月 25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苏州近岸
蛋白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626号)批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17,543,860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06.19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86,298.25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74,219.58 万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2 年 9 月 26 日全部到位,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2 年 9 月 26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2]200Z0058 号)。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
2022 年 9 月 28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州近岸
蛋白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和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及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研发中心的相关规划,将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
实施地点由上海市金山工业区金工生物标准产业园 B 区金争路 855 弄 5 号 2 幢
一层变更为上海浦东新区伽利略路 11 号 1 幢,实施主体由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

创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调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近岸科技有限公司。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苏州近岸蛋白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及募投项

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2025 年 10 月 28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

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以

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近岸科技进行增资,
以实施“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全权办理与本次开立募集

资金专项账户有关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近岸蛋白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

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5)。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规范募

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与全资子公司上海近岸科技

有限公司、保荐机构及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

议》,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
不存在重大差异。

本次新增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立情况如下:

开户主体 银行账户名称 募集资金专户账号 募投项目 专户余额
(万元)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0350188000625922 2,000.00
苏州吴江支行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 654729675 31,244.82
公司上海分行营业部

上海近岸科技有限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研发中心

公司 苏州分行营业……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