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苏州近岸蛋白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苏州近岸蛋白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现将公司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或“容诚所”)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 1988
年 8 月,2013 年 12 月 10 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
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
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 10 层 1001-1 至 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 233 人,共有注册
会计师 1507 人,其中 856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 2024 年度收入总额为 251,025.80 万元,其中审
计业务收入 234,862.94 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 123,764.58 万元。容诚会计师事
务所共承担 518 家上市公司 2024 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 62,047.52 万
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14 家。
2.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并于 2025 年 9
月 12 日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二、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2025年年报工作安排,容诚所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容诚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容诚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容诚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容诚所就公司的所有重大会计审计事项达成一致意见,无不能解决的意见分歧。
三、总体评价
经审查,公司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
苏州近岸蛋白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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