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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26 15:35:44 股吧网页版
清溢光电: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核查意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7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清溢光电”)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保荐人,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清溢光电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一)财务资助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佛山清溢微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溢微”)的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在不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以自有资金向清溢微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的财务资助。借款利率为 0%。有效期为自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36 个月内。

本次提供财务资助事项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不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被资助对象名称 佛山清溢微电子有限公司

?借款

资助方式 □委托贷款

□代为承担费用

□其他______

资助金额 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

资助期限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

起 36 个月内

资助利息 ?无息

□有息,_____

担保措施 ?无

□有,_____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公司同意为佛山清溢微电子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提供财务资助的原因

本次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清溢微提供财务资助,核心目的系为其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保障其生产经营活动的有序开展、维持正常运营。本次财务资助事项不会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求,亦不会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推进造成任何不利影响;不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

公司作为控股方,能够对控股子公司清溢微的业务运营、财务管理、资金使用等各方面实施全面、有效管控。在本次提供财务资助后,公司将进一步强化对控股子公司清溢微的经营管理力度,严格规范其资金使用流程,加强资金风险防控,切实保障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资金安全,确保财务资助资金发挥应有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被资助对象名称 佛山清溢微电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唐英敏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118MAC408KX1M

成立时间 2022 年 11 月 15 日

注册地 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建沙路东二区 1 号联东优谷北苑 3 座
102-13 室(住所申报)

主要办公地点 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建沙路东二区 1 号联东优谷北苑 3 座
102-13 室(住所申报)

注册资本 47,171.64 万元

被资助对象名称 佛山清溢微电子有限公司

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
主营业务 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显示器件制造;集成电路制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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