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31
杰华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5 年年度述职报告
2025年度,本人沈书豪作为杰华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杰华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杰华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各项规定与要求,恪守独立董事职责,秉持审慎、勤勉、尽责的态度行使独立董事权利。期间,本人积极参与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5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沈书豪,男,198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6年7月至2014年12月,任浙江中企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高级经理;2015年1月至今担任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2023年9月至今,任浙江海正生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7月至今,任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3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为本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均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担任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同时未曾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除已公开披露的独立董事津贴外,本人未从公司、主要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处获取任何额外、未披露的利益,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2025 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恪尽职守,勤勉尽责,按时出席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在会议期间,本人认真审阅各项议案及相关材料,积极参与讨论并基于专业判断提出合理建
议,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为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审慎性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会议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股东会6次、董事会会议15次,本人均亲自出席,无缺席情况。本人认真审议了董事会各项议案及相关事项,对所有议案均表示赞成,未提出任何异议。出席情况具体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
董事 会情况
姓名 本年应参 亲自出 以通讯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 出席股东
加董事会 席次数 方式参 席次数 次数 次未亲自参 会的次数
次数 加次数 加会议
沈书豪 15 15 7 0 0 否 6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在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严格遵循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的要求履行职责,并积极参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真研究会议材料,为董事会决策提供专业意见与建议。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共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12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5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9次,本人均按时出席,无任何无故缺席情况。
本人认为,公司2025年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均符合法律规定,相关事项的审议决策已履行必要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情况
2025年度,本人严格按照职责要求,持续关注公司的经营管理动态,通过会议交流、通讯等多种形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密切沟通,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规范运作及董事会决议执行等情况,并在此基础上提出意见与建议。本人工作时间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公司管理层亦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了必要的支持与便利,主动介绍公司运营状况,及时提供所需资料,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正常履职的情形。同时,本人按时出席董事会、股东会,认真听取公司关于日常经营、财务状况及内部控制等方面的汇报,深入理解各项业务运行实情,就相关工作思路与预案提出专业建议,并注重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审计机构的沟通,重点关注公司治理结构、内控制
度建设及日常经营情况,以独立、客观、专业的立场提供建议,有效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与有效性,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保障了独立董事在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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