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3-30 22:32:03 股吧网页版
杰华特: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年度述职报告(邹小芃)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3-31


杰华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5 年年度述职报告

2025年度,本人作为杰华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杰华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杰华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下简称“《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要求,秉持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审慎行使公司和股东赋予的权利,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与义务,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5年度的主要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邹小芃,男,195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教授。1989年8月至2017年12月,任职于浙江大学经济学院,担任金融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后退休返聘至浙江大学经济学院。2021年3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对独立性和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的要求。本人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任何雇佣关系、交易关系、亲属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能够在履职中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2025年度,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在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召开前,认真审阅相关议案,积极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全面查阅相关资料。在会议召开期间,本人详细听取公司管理层的汇报,并与管理层进行了充分沟通。积极参与对
各项议案的讨论,并利用自身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发表意见,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会议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了6次股东会会议,15次董事会会议,本人无缺席会议的情况,报告期内,本人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均认真审议,未提出异议,表决意见均为同意。具体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
董事 会情况

姓名 本年应参 亲自出 以通讯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 出席股东
加董事会 席次数 方式参 席次数 次数 次未亲自参 会的次数
次数 加次数 加会议

邹小芃 15 15 7 0 0 否 6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在任职期间,本人始终积极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2025年度,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计召开19次会议。其中,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2025年度共计召开会议5次;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参与会议12次;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参与会议2次。上述会议本人均按时参加,未出现无故缺席的情况。本人认为,各专门委员会会议的召集与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事项的决策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025年度共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9次,本人以独立董事身份,依法履行职责,在审议相关事项时发挥了积极作用。

(三)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情况

2025年度,本人通过多种渠道与管理层保持现场沟通,及时获取公司运营及重大事项信息;工作时间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和要求。本人在充分了解的基础上,运用专业知识对董事会决策提供指导,并对相关议案提出建议,有效履行了独立董事的监督职责,促进了公司稳健发展。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5年度,本人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重视与中小股东的沟通。通过出席公司股东会,与中小股东进行交流,并结合专业知识和对公司的深入了解,对股
东提出的问题给予客观、专业的解答。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年度,本人聚焦公司治理关键环节,对内审……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