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5-07 16:54:01 股吧网页版
长盈通: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5-08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中信建投证 被保荐上市公司名称: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券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代表人姓名:黎江 联系方式:010-85130956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景辉街 16
号院 1 号楼泰康集团大厦 11 层

保荐代表人姓名:贺立垚 联系方式:010-86451072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景辉街 16
号院 1 号楼泰康集团大厦 11 层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2〕2346 号文”批准,同意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长盈通”)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本次公司发行新股的发行价为 35.67 元/股,募集
资金总额为 83,944.15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8,420.87 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实
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75,523.28 万元。本次公开发行股票于 2022 年 12 月 12 日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保 荐机构”)担任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 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由中信建投证券 完成持续督导工作,出具本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号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应当协助和督促上市公 保荐机构已协助和督促上市公司建立
司建立相应的内部制度、决策程序及内控机制, 相应的内部制度、决策程序及内控机
以符合法律法规和本规则的要求,并确保上市 制,以符合法律法规和上市规则的要
1 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 求,并确保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
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知晓其在本规则下的 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
各项义务。 技术人员知晓其在上市规则下的各项
义务。

序号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应当持续督促上市公司

充分披露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所必

需的信息,并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保荐机构已对上市公司制作信息披露
及时、公平。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应当对上 公告文件提供必要的指导和协助,确保
2 市公司制作信息披露公告文件提供必要的指导 其信息披露及时,内容简明易懂,语言
和协助,确保其信息披露内容简明易懂,语言 浅白平实,具有可理解性,并督促上市
浅白平实,具有可理解性。保荐机构、保荐代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履行信息披
表人应当督促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露义务。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告知并督促其不得要求或

者协助上市公司隐瞒重要信息。

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作出承诺

的,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应当督促其对承诺

事项的具体内容、履约方式及时间、履约能力 本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及控股股
分析、履约风险及对策、不能履约时的救济措 东、实际控制人等不存在未履行承诺的
施等方面进行充分信息披露。保荐机构、保荐 情况。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
3 代表人应当针对前款规定的承诺披露事项,持 制人已对承诺事项的具体内容、履约方
续跟进相关主体履行承诺的进展情况,督促相 式及时间、履约能力分析、履约风险及
关主体及时、充分履行承诺。上市公司或其控 对策、不能履约时的救济措施等方面进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披露、履行或者变更承诺 行充分信息披露。

事项,不符合法律法规、本规则以及本所其他

规定的,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应当及时提出

督导意见,并督促相关主体进行补正。

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应当……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