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5-09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之
2025年度持续督导的核查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
二〇二六年五月
声明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专项核查说明中的含义如下: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独立财务顾问”、“本独立财务顾问”)接受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盈通”、“上市公司”或“公司”)的委托,担任其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独立财务顾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按照证券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态度,本独立财务顾问经过审慎核查,结合长盈通 2025 年年度报告,出具本持续督导意见。
1、本持续督导意见所依据的文件、书面资料、财务数据、业务数据等由上市公司及重组各方提供并由各方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全部责任。本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次督导所发表意见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2、本持续督导意见不构成对上市公司的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根据本持续督导意见所做出的任何投资决策而产生的相应风险,本独立财务顾问不承担任何责任。
3、本独立财务顾问未委托和授权任何其它机构和个人提供未在本持续督导意见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持续督导意见做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4、本独立财务顾问提请投资者认真阅读长盈通发布的与本次交易相关的文件全文。
目录
声明...... 1
目录...... 2
释义...... 3
一、本次交易方案概况......5
二、标的资产的过户情况......8
三、交易各方承诺履行情况......9
四、盈利预测或利润预测的实现情况......22
五、管理层讨论与分析提及的各项业务发展现状......25
六、公司治理结构与运行情况......28
七、上市公司对所购买资产整合管控安排的执行情况......29
八、与已公布的重组方案存在差异的其他事项......30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专项核查说明中的含义如下:
一般名词释义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
本持续督导意见 指 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2025年度持续
督导的核查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本独立财 指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务顾问/广发证券
公司/上市公司/长盈通 指 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标的公司/生一升 指 武汉生一升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标的资产/交易标的 指 武汉生一升光电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
创联智光 指 武汉创联智光科技有限公司
宁波铖丰皓 指 宁波铖丰皓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本次交易/本次重组 指 上市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向生一升股东购买生一
升100%的股权
定价基准日 指 长盈通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日
报告期 指 2023年度及2024年度
最近三年 指 2022年度、2023年度及2024年度
业绩承诺方 指 武汉创联智光科技有限公司、李龙勤、宁波铖丰皓企业
管理有限公司
业绩承诺方向上市公司承诺,标的公司于2025年度、
2026年度、2027年度实现的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口径下归
承诺净利润 指 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应
分别不低于人民币1,120.00万元、人民币1,800.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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