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16
证券代码:688143 证券简称:长盈通 公告编号:2025-070
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发行结果暨股
本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发行数量和价格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发行股票数量:6,406,376 股
发行股票价格:21.95 元/股
预计上市时间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新增股份已于 2025 年 10 月 13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登记手续。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在其限售期满的次一交易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预计上市时间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限售期自股份发行完成之日起开始计算。
资产过户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过户手续已办理完毕。
如无特别说明,本公告中涉及有关单位及术语的简称与上市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市公告书》中的释义相同。
一、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1、本次交易已取得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原则性意见;
2、本次交易预案及相关议案已经上市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六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3、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于 2024 年 11 月 13 日签署了本次交易的《发行股份
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
4、本次交易草案及相关议案已经上市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九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5、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于 2025 年 4 月 22 日签署了本次交易的《补充协议》
《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
6、上市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本次交易方案;
7、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于 2025 年 7 月 15 日签署了本次交易的《业绩承诺
及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一)》;
8、本次交易已经上交所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
9、本次交易已获得中国证监会注册;
10、交易对方均已履行截至本公告日阶段所需的内部授权或批准。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交易已经完成所需履行的决策和审批程序,不存在尚需履行的决策和审批程序。
(二)本次发行情况
(1)发行股份的种类、面值及上市地点
本次交易发行股份的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上市地点为上海证券交易所。
(2)发行对象
本次交易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对象为武汉创联智光科技有限公司、李龙勤、宁波铖丰皓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3)发行股份的定价依据、定价基准日和发行价格
1、定价依据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
考价的 80%;市场参考价为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60 个交易日或者 120 个
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定价基准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2、定价基准日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为上市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日。
3、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60 个交易日和 120 个
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如下:
交易均价计算类型 交易均价(元/股) 交易均价的 80%(元/股)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 23.66 18.93
定价基准日前 60 个交易日 21.57 17.25
定价基准日前 120 个交易日 21.76 17.41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为 22.00 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格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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