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证券代码:688146 证券简称:中船特气 公告编号:2025-023
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73 元(含税),中船(邯
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度不送红
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
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
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 4 月修订)》
第 12.9.1 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
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中
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755,159,318.29 元。公司 2024 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73 元(含税)。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529,411,765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91,588,235.35 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 91,588,235.35 元;本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 0 元,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 91,588,235.35 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 30.13%。其中,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并注销的回购(以下简称回购并注销)金额 0 元,现金分红和回购并注销金额合计 91,588,235.35 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 30.13%。
2.公司本年度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 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本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为正值,未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近三年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91,588,235.35 不适用 不适用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不适用 不适用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303,928,380.24 不适用 不适用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 755,159,318.29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 91,588,235.35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 0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303,928,380.24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 91,588,235.35
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 否
注销总额是否低于3000万元
现金分红比例(%) 30.13
现金分红比例是否低于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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