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1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人名称: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名称:中船(邯郸)派瑞特种
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010-56051437
保荐代表人姓名:曾琨杰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景辉街 16 号院 1
号楼泰康集团大厦 11 层
联系方式:010-56052520
保荐代表人姓名:史记威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景辉街 16 号院 1
号楼泰康集团大厦 11 层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3〕420号文”批准,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中船特气”)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79,411,765 股。本次公司发行新股的发行价为 36.15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2,870,735,304.75 元,扣除发行费用68,004,839.72 元(不含税金额)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2,802,730,465.03 元。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于 2023 年 4 月 2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中信建投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担任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中信建投证券履行持续督导职责,并出具本 2025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号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保荐人、保荐代表人已协助、督促上
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应当协助和督促上市 市公司建立相应的内部制度、决策程
公司建立相应的内部制度、决策程序及内控 序及内控机制,以符合法律法规和
1 机制,以符合法律法规和本规则的要求,并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
确保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规则》的要求,并确保公司控股股东、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知晓其 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
在本规则下的各项义务。 核心技术人员均已明确知晓其在相
关规则下的各项义务。
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应当持续督促上市公 保荐人、保荐代表人已持续督促上市
2 司充分披露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 公司充分披露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
策所必需的信息,并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 和投资决策所必需的信息,并确保信
确、完整、及时、公平。 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
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应当对上市公司制作 平;已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文件
信息披露公告文件提供必要的指导和协助, 的制作提供必要指导和协助,并确保
确保其信息披露内容简明易懂,语言浅白平 内容简明易懂、语言浅白平实、具有
实,具有可理解性。 可理解性;已督促公司控股股东、实
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应当督促上市公司控 际控制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告知并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告 督促其不得要求或协助公司隐瞒重
知并督促其不得要求或者协助上市公司隐 要信息。
瞒重要信息。
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作出承
诺的,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应当督促其对
承诺事项的具体内容、履约方式及时间、履 保荐人、保荐代表人已督促相关主体
约能力分析、履约风险及对策、不能履约时 对承诺事项的具体内容、履约方式及
的救济措施等方面进行充分信息披露。 时间、履约能力分析、履约风险及对
保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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