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24
证券代码:688147 证券简称:微导纳米 公告编号:2025-065
转债代码:118058 转债简称:微导转债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股份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或/和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 A 股普通
股股票
股权激励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 382.76 万股
限制性股票,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46,115.7283 万股的 0.83%。其中,首次授予 332.76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0.72%、约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 86.94%;预留 50.00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0.11%、约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 13.06%。
一、股权激励计划的目的
为了更进一步健全完善公司长效激励与约束机制,不断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核心团队的积极性、创造性,增强归属感、获得感和责任心,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可持续发展,确保公司远期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公司按照激励与约束对等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激励计划。
截至本激励计划公告日,本公司同时正在实施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于 2023 年 3 月 29 日以 5.22 元/股价格向 2 名激
励对象首次授予 530.20 万股限制性股票、以 17.40 元/股的价格向 320 名激励对象首
次授予 895.48 万股限制性股票,于 2024 年 3 月 28 日以 17.40 元/股的价格向 295 名
激励对象授予 356.42 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本次激励计划与正在实施的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互独立,不存在相关联系。
二、股权激励方式及标的股票来源
本激励计划采取的股权激励方式为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或/和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若届时本激励计划所涉及的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则相关股份为如下回购的公司股份和/或公司未来新制定回购方案而回购的公司股份:
1、2024 年 2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取得的超募资金、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及/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6,000 万元(含)的,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51 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
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 年 2 月 29 日和 2024 年 3 月 2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6)。
2、截至 2024 年 5 月 1 日,公司已完成股份回购。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803,658 股,占公司彼时总股本
454,455,359 股的比例为 0.18%,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38.29 元/股,最低价为 35.18 元
/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0,005,892.84 元(不含交易费用)。
3、2024 年 11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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