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7
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杨德明)
本人杨德明作为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25年度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出席相关会议并认真审议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的各项议案,持续关注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本人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杨德明,男,1975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2007年7月至2010年1月,在华南理工大学担任讲师;2010年1月至2013年1月,在云南财经大学担任副教授;2013年1月至今,在暨南大学担任教授、博士生导师;2014年9月至2019年7月,在广东科茂林产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任独立董事;2017年4月至2023年3月,在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任独立董事;2018年10月至2024年7月,在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任独立董事;2018年11月至2024年7月,在一品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任独立董事;2019年5月至2023年12月,在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任独立董事;2023年12月至今,在广东开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2019年5月至2025年7月,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经自查,在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
位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独立董事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12次董事会和3次股东会会议,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在2025年任职期间均按时并亲自出席了应参加的各次会议,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供的各项会议资料,在此基础上客观、独立、审慎地行使表决权,除回避表决外,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出了同意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或弃权的情形。报告期内本人出席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会
独立董事 情况
姓名 本年应参加 亲自出 委托出 缺席次 是否连续两次未 出席股东会
董事会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数 亲自参加会议 的次数
杨德明 5 5 0 0 否 2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及提名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如下:
专门委员会 报告期内会 应参加会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次数
议召开次数 议次数 次数 次数
审计委员会 7 4 4 0 0
提名委员会 2 2 2 0 0
在本人2025年任职期间,共参加了4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就定期报告、聘任财务总监、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参加了2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就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等事项进行了审议,上述会议本人均无缺席情况,并就所审议的事项发表了明确意见。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在2025年任职期间,本人参加了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就向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事项进行了审议。本人亲自出席了上述会议,并就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意见,具体情……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