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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6-04 19:24:21 股吧网页版
莱特光电: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有关财务问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6-05


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

《关于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

有关财务问题回复的专项说明

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

《关于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

有关财务问题回复的专项说明

中汇会函[2026]11770 号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本所或我们)接受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特光电、公司或发行人)的委托,按照中国注册
会计师审计准则(以下简称“审计准则”)审计了发行人 2023 年 12 月 31 日、2024
年 12 月 31 日及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 年度、2024
年度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以下简称“财务报表”),并分别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2025 年 4 月 8 日及 2026 年 4 月 28 日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
报告(报告号为中汇会审 [2024]5141 号、中汇会审 [2025]3290 号、中汇会审[2026]7069 号)。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我们审计的目的并不是对上述财务报表中的任何个别账户或项目的余额或金额或个别附注单独发表意见。

本所根据公司转来《关于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上证科审(再融资)[2026]68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中下述问题之要求,以及与发行人沟通、在上述审计过程中获得的审计证据和本次核查中所进行的工作,就有关问题作如下说明:

[注 1]如无特别说明,本回复内容使用的简称和名词释义与《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一致。

[注 2]本回复中若出现总计数尾数与所列数值总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问题 1:关于募投项目与融资规模

根据申报材料,1)本次发行人拟募集资金不超过 76,600.00 万元,拟用于“蒲
城莱特光电新材料生产研发基地建设项目生产车间 1、生产车间 3 和生产车间 4项目”“蒲城莱特生产车间数智化升级改造项目”“钙钛矿材料研发及器件验证创新平台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2)公司主要产品包括 OLED 终端材料、OLED中间体及医药中间体,本次募投项目主要生产产品为 OLED 升华前材料、OLED 中间体、医药中间体及钙钛矿材料,其中 OLED 升华前材料为内部自用,用于后续进一步提纯加工生产 OLED 终端材料;钙钛矿材料应用于光伏领域,报告期内公司钙钛矿产品尚未产生收入。3)报告期内,公司 OLED 终端材料产能利用率分别为 44.30%、38.02%、36.33%和 49.74%,中间体产能利用率分别为 86.56%、79.52%、82.25%和101.53%。4)2021 年 IPO 募投项目“OLED 终端材料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发生了两次延期,目前尚未建设完毕。5)“蒲城莱特光电新材料生产研发基地建设项目生
产车间 1、生产车间 3 和生产车间 4 项目”税后内部收益率为 23.45%,税后静态
投资回收期为 6.21 年。

请发行人说明:(1)本次募投项目的具体内容,与现有业务及前次募投项目的区别与联系,是否涉及新产品、新技术,是否具备项目实施相应的技术、人员、设备等能力储备,本次募集资金是否投向主业和科技创新领域;(2)“钙钛矿材料研发及器件验证创新平台建设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拟形成的研发成果与产品情况、盈利或服务模式等,并结合应用领域及场景、核心技术、客户群体、目前进展情况等,说明该项目实施的可行性,是否符合投向主业要求;(3)结合“蒲城莱特生产车间数智化升级改造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目前情况及拟升级改造后的效果及作用等,说明该项目建设必要性,是否新增产能及合理性;(4)结合公司 OLED 终端材料产能利用率较低的原因、OLED 终端材料和中间体产能利用率差异较大的合理性、本次新增 OLED 中间体和升华前材料的自用和外销情况,以及行业现状及发展趋势、竞争格局、市场需求、同行业可比公司和发行人的现有
及拟建产能、产能利用率、产销率、在手订单及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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