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2-28
证券代码:688150 证券简称:莱特光电 公告编号:2026-008
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5/4/3,由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
经理王亚龙先生提议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2025 年 4 月 1 日~2026 年 3 月 31 日
预计回购金额 5,000万元~10,000万元
回购价格上限 31.69元/股(含)(2025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前
为 31.87 元/股(含)、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前
为 32.00 元/股(含))
□减少注册资本
回购用途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实际回购股数 2,119,649股
实际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0.5267%
实际回购金额 50,005,348.02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17.30元/股~26.95元/股
一、 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2025 年 4 月 1 日,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
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提供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回购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公司股权激励及/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32.00 元/股(含),具体回购价格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回购实施期间结合公司股票价格、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回购的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含),其中专项贷款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9,000 万元,具体贷款事宜将以双方签订的贷款合同为准;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4 月 3 日、2025 年 4 月 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和《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公告编号:2025-010)。
因实施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价格
上限由不超过 32.00 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 31.87 元/股(含)。具体详见公司 2025
年 6 月 3 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暨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3)。
因实施 2025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公司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价
格上限由不超过 31.87 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 31.69 元/股(含)。具体详见公司 2025
年 10 月 16 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7)。
二、 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5 年 4 月 9 日,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
(二)2026 年 2 月 27 日,公司完成回购股份,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 2,119,64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5267%,回购最……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