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30
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珏)
本人作为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内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尽责、独立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公司 2025 年度召开的股东会、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等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专业优势及独立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王珏,女,1971 年 1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
本科毕业于西北大学经济学专业并取得学士学位,硕士研究生毕业于西安理工大学管理学专业并取得硕士学位,博士研究生毕业于西北大学经济学专业并取得博士学
位。1994 年 7 月至 2002 年 6 月任西安财经大学涉外经济管理系教师;2002 年 6 月
至今担任西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2020 年 11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上述职务以外的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独立董事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具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所要求的独立性和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等相关规定,本人参加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出席了公司股东会,认真审阅相关材料,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并充分发挥专业特长,在董事会运作的规范性和决策的有效性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无异议。2025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参会情况具体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会
独立董事 情况
姓名 本年应出席 亲自出 委托出席次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 出席次数
次数 席次数 数 自出席会议
王珏 8 8 0 0 否 3
(二)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1、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战略委员会委员期间,严格按照《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积极参加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日常工作。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 2 次会议,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7 次会议,提名委员会共召开 1 次会议、战略委员会共召开 3 次会议。本人严格按照
各委员会工作细则及相关规定,召集或出席各专门会议,均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对于提交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审议的议案,本人均在会前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及时进行调查并向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详细情况,本人认为 2025 年度本人任职的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所审议通过的各项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人对各项议案均未提出异议。
2、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5 年,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要求,出席审计委员会暨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1 次,不存在无故缺席的情况。本人认为,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及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规定,相关事项的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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