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30
证券代码:688150 证券简称:莱特光电 公告编号:2026-020
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 2025 年 12 月发布的《企业
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财会〔2025〕32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9号》)
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则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无需提交
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
大影响,也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一、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概述
(一)变更会计政策的主要内容
2025年12月,财政部发布了《准则解释第19号》,规定对“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内容,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准则解释第19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公司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变更日期
根据财政部上述相关文件要求,公司于2026年1月1日起执行《准则解释第19号》相关规定。
(五)审议程序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则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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