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4
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作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现将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 年在上海创建,1986 年复办,2010 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 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 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 2025 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 300 名、注册会计师 2,523 名、从业人员
总数 9,933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802 名。
立信 2025 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0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6.72 亿
元,证券业务收入 15.05 亿元。
2025 年度立信为 770 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主要行业:制造业、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
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及建筑业,审计收费总额 9.16 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51 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第十三
次会议和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 2025 年 11 月 14 日召开 2025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均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 2025 年度的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根据《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
范及公司 2025 年年报工作安排,立信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以及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立信认为公司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在执行审计工作过程中,立信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充分沟通。
三、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的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积极开展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工作,对立信履行的监督职责情况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从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方面对立信进行了严格审核认为立信具有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及
内控审计要求。第二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立信为公司 2025 年度的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在立信开展 2025 年度审计工作过程中,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与立信审计项目组展开了充分的沟通与讨论,提出意见和建议,督促其按照工
作计划开展审计工作,并对其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2025 年 12 月 18 日,审计
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了关于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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