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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5-12 16:03:01 股吧网页版
麒麟信安: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5-13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正在履行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麒麟信安”或“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公司2025年度(以下简称“本持续督导期间”)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现就现场检查的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本次现场检查的基本情况

(一)保荐机构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保荐代表人

高骜旻、马睿

(三)现场检查时间

2026年4月13日—4月24日、2026年5月6日-5月9日

(四)现场检查人员

马睿、翟云耀、于超、冀峪

(五)现场检查内容

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情况;信息披露情况;公司的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情况;经营状况等。

此外,2026年2月10日,上市公司存在上市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暨董事长、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受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保荐机构在本次现场
检查中对该事项予以了特别关注,具体检查内容详见本报告“二、对现场检查事项逐项发表的意见”之“(七)保荐机构认为应予以现场检查的其他事项”。
(六)现场检查手段

1、查看公司主要生产经营场所;

2、查阅公司本持续督导期间的三会文件;

3、查阅公司章程、公司治理制度、内部控制制度等文件;

4、查阅公司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明细账、募集资金运用凭证等资料;

5、查阅公司2025年度的信息披露文件;

6、核查公司2025年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和重大对外投资情况;

7、抽查公司本持续督导期间重大商务合同等资料;

8、访谈公司有关高级管理人员。
二、对现场检查事项逐项发表的意见

(一)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麒麟信安的公司章程,董事会、股东会议事规则及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内部控制制度,本持续督导期间董事会、监事会(适用于监事会取消前)、股东会会议文件等资料,并与公司管理人员进行访谈。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持续督导期间内,公司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了董事会、股东会议事规则,在公司章程及议事规则中明确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要求及职责;建立了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公司治理制度,明确了内部审计、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募集资金使用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与规则,并予以执行。

(二)信息披露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度已披露的公告、相关会议资料,抽查重要信息披露流程文件。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持续督导期间内,公司已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信息披露制度并予以执行。

(三)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实地查看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查阅了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关联方交易相关资料、公司与关联方之间资金往来情况、关联交易信息披露文件,并与公司相关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持续督导期间内,公司资产完整,人员、财务、机构和业务独立,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四)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公司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募集资金管理使用制度、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专户明细账、募集资金使用相关凭证,查阅了公司与募集资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资料。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持续督导期间内,公司执行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募集资金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并已分别与保荐机构以及专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与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违规占用的情形,不存在未经履行审议程序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也不存在其他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的管理制度、公司三会决议和信息披露文件、公司征信报告,核查了公司对外担保、关联交易、对外投资情况。

2024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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