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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5-12 16:03:04 股吧网页版
麒麟信安: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之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5-13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之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092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麒麟信安” “发行人”或“公司”)获准于2022年10月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1,321.1181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68.8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1,011.83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3,319.12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10月20日全部到位,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2年出具了天职业字[2022]41553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负责麒麟信安的持续督导工作,持续督导期至2025年12月31日止。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

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出具本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

一、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承诺

1、保荐总结报告书和证明文件及其相关资料的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本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对保荐总结报告书相关事项进行的任何质询和调查。

3、本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采取的监管措施。

二、保荐机构基本情况

项目 具体情况

保荐机构名称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济南市高新区经十路7000号汉峪金融商务中心五区3号楼

主要办公地址 济南市高新区经十路7000号汉峪金融商务中心五区3号楼

法定代表人 王洪

保荐代表人 高骜旻、马睿

联系电话 0755-82773979、010-59013982

三、上市公司的基本情况

项目 具体情况

发行人名称 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 688152.SH

注册资本 10,283.0359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 长沙高新开发区麒云路20号麒麟科技园1栋4楼

主要办公地址 长沙高新开发区麒云路20号麒麟科技园1栋4楼

法定代表人 杨涛

实际控制人 杨涛

联系人 杨子嫣(董事会秘书)、王磊(证券事务代表)

联系电话 0731-85528301

本次证券发行类型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本次证券上市时间 2022年10月28日
本次证券上市地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

2022年度报告于2023年4月27日披露

年度报告披露时间 2023年度报告于2024年4月29日披露

2024年度报告于2025年4月30日披露

2025年度报告于2026年4月30日披露

四、保荐工作概述

(一)尽职推荐阶段

保荐机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恪守业务规范和行业规范,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对发行人进行尽职调查,组织编制申请文件并出具推荐文件;提交推荐文件后,主动配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的审核,组织发行人及中介机构对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的意见进行反馈答复,并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进行专业沟通;按照交易所上市规则的要求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股票上市相关文件,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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