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0-20 17:31:00 股吧网页版
麒麟信安: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0-21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麒麟信安”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麒麟信安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事宜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092号)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3,211,181 股,并于 2022
年 10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挂牌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前总
股本为 39,633,543 股,首次公开发行 A 股后总股本为 52,844,724 股,其中有限
售条件流通股 41,531,336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1,313,388 股。具体情况详见公
司于 2022 年 10 月 2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湖
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东持有的部分限售股,涉及限售股股东数量为 11 名,限售期限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该部分限售股股东对应的股份数量为 61,984,000 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 60.72%,包含因
公司实施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9 股获
得的转增股份 15,680,000 股,以及因公司实施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以资本公
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3 股获得的转增股份 14,304,000 股。现上述限售股
锁定期即将届满,将于 2025 年 10 月 28 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2023 年 5 月 17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公司以方案实施前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4.9 元(含税),以资本公积
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9 股,共计转增 25,893,915 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
增加至 78,738,639 股。上述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方案已于 2023 年 6
月 13 日实施完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1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披露的《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公告编号:2023-031)。

2025 年 5 月 21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转增股份,以资本公
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3 股,以此计算转增 23,341,907 股,转增后公司总
股份数增加至 102,080,546 股。上述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方案已于
2025 年 6 月 13 日实施完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30 日披露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52)。

除上述股本数量变动情况外,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形成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未发生其他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根据《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及相关文件,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对其持有的限售股上市流通作出的有关承诺如下: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核心技术人员杨涛承诺

1、自麒麟信安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36 个月内,本人不转
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麒麟信安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前已发行的股份(以下简称“首次发行前的股份”),也不由麒麟信安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麒麟信……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